【关注】英都阀门基地这块国有土地4034576万元起拍!

  • 2023-05-10
  • John Dowson

【关注】英都阀门基地这块国有土地4034576万元起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11日10时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户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安市英都恒阪阀门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属物、配套设施设备。(以标的物实际交付现状为准)。①本宗拍卖标的物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国用(2013)第00130008号】,权利人为泰科阀门(福建)有限公司,坐落于南安市英都恒阪阀门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576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工业(制造阀门),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7月11日。②本宗拍卖标的物含工业房产及附属物,所有权人为泰科阀门(福建)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于南安市英都镇恒阪阀门基地,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8860.06平方米、附属物面积合计为5147.55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仅有一幢总层数为3层的工业厂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01053938号),证载建筑面积13955.13平方米,其余房产皆为无证房产;其中红线平方米,红线平方米】。③本宗拍卖标的物含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厂区红线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网络、围墙、厂区道路、绿化、4座深水井等】以及配套机器设备【变压器1套、行吊9座、电梯3部】,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国用(2013)第0013000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01053938号。

  特别备注提醒:1、本宗拍卖标的物已向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函询,具体答复情况详见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关于泰科阀门(福建)有限公司不动产处置意见的复函》。本宗拍卖标的物土地地类(用途)为工业(制造阀门),竞买人应先行了解政府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再决定是否竞买。本宗拍卖标的物含部分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买受人应自行处理与可能潜在的产权人的纠纷,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不负责超红线部分的移交工作。另,本宗拍卖标的物含地上未办证建筑物,可能存在违建、扩建情形,违建、扩建部分可能存在被拆除的风险,买受人须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可能拆除,相关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宗拍卖标的物已参照评估价格下调20%确定起拍保留价,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以过户时实际产生的税费为准【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后,再决定是否竞买,相关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宗拍卖标的物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属物、配套设施设备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过户、欠缴税费等有可能影响标的物价值的情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者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过户费用应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咨询并由买受人缴交。

  4、本宗拍卖标的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附属物、配套设施设备尚未实际腾空交付,且部分使用人尚在经营生产中,除《资产评估报告》清单及本院公告披露拍卖标的物外,本次拍卖不含厂区内其他生产、经营、生活物品,被执行人及部分使用人已书面承诺土地厂房拍卖成交后二个月内配合自行腾空。如所拍卖标的物因特殊情况超六个月无法移交,经买受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可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2022年1月1日起,全国法拍房均纳入当地限购范围。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竞买人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不得违反标的物所在地的限购政策(本标的在南安市,意向竞买人应了解南安市当地限购政策,确保具有购房资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当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在竞买开始前提前一天(法定工作日办理,节假日无法办理)前往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可由事先委托的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代签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注:关于竞买工业用地及厂房的资格问题,如有相关政策要求,竞买人要符合当地的相关政策,否则由其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仅负责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8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看样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欲看样请提前一天预约)联系电话:小陈 王法官 辅拍机构、400666887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凡报名参与竞买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向税务部门等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需缴纳的税费并同意负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5月2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云谷支行,账号:9070 2190 2001 0000 0314 7300 030829, 注:尾款一次性一笔转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15天之内交完余款并自行到法院办理成交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至丰泽区少林路2号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窗口开取保证金票据和尾款交款票据共2张,再至四楼408签署成交确认书。(做文书及盖章需要时间,需两次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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