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下发网下打新“补丁”:网下投资者询价当天需对相关人员通讯设备进行管控

  • 2023-03-14
  • John Dowson

证券业协会下发网下打新“补丁”:网下投资者询价当天需对相关人员通讯设备进行管控

  自从网下打新相关细则实施以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涌现出一些问题,对于一些违反网下打新相关规定的投资者,证券业协会也会不定期公布名单。

  为了进一步加强网下打新投资者的准确理解和规范执行,近日证券业协会向券商、基金等网下投资者下发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自律规则相关条款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要求加强新股定价研究、加强报价程序的内部管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其中要求网下投资者应在询价当天对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管控,对即时通讯工具监控留痕,确保询价过程独立、客观。

  《通知》首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科创板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说明。

  比如对于《细则》、《科创板细则》第四条规定,其中,“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中,最近12个月未受到相关处罚的起算点以相关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但处罚执行期限超过12个月的,自执行期限届满后方可申请注册。

  另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及在协会申请注册为配售对象的 ,应按照《细则》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注册材料,并提交该产品出资人出具的本人是否存在其他单一资管计划注册为配售对象的情况说明。

  还有在违规处理方面,证券业协会表示,协会通过数据监测、不定期检查等措施持续关注网下投资者询价报价行为,发行违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自律措施。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明显不良影响的,可根据具体情节从重或加重处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可根据具体情节酌情从轻、减轻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超资产规模申购并被主承销商剔除报价的违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按照最新12个月内发生上述违规的次数采取措施。同一网下投资者在同一交易日的多个项目中,因同样原因出现超资产规模申购的,视为一次违规行为。

  除了上述这些方面,记者还注意到,证券业协会要求网下投资者要确保内控机制落实到实处,业务流程合法合规。特别是科创板、创业板的网下投资者,应落实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新股定价研究。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和投资报价决策流程履行情况。研究报告应包含相关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以及合理范围内的报价区间建议。公司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应该充分有利支持公司最终报价结果。公司最终报价在内部研究报告建议的报价区间之外的,视为报价无定价依据。

  二是,加强报价程序的内部管理。网下投资者应完善报价后撤单修改价格的内部管理和决策流程,审慎、科学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价格。确需修改价格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三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网下投资者应在询价当天对研究、投资、决策、交易等报价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管控,对邮箱、固定电话等即时通讯工具监控留痕,确保相关人员在询价过程中独立、客观;加强对工作人员参与路演推介活动的规范,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执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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