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反腐持续深化 顾国明受贿超136亿被判无期徒刑

  • 2022-07-31
  • John Dowson

金融领域反腐持续深化 顾国明受贿超136亿被判无期徒刑

  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当日上午,该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9年6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顾国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1月,顾国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以银行业领导干部为例,7月以来已有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原行长徐伟华、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原行长林放、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行长周江涛、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行长张勤等多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资料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科副科长、资金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处代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行长。

  上述通报显示,经审理查明: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顾国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后,该行新行长人选火速选定,付捷被任命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新任、行长,其原是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

  2019年11月,顾国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根据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顾国明严重违反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通报还称,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党性修养缺失,毫无敬畏之心,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应予严肃处理。

  深化金融领域反工作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强调要持续压实金融管理部门、监管机构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强化金融领域监管和内部治理,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从近些年查处的案件来看,银行系统一把手靠银行吃银行问题突出,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为关系人谋取利益,把金融资源当作交易筹码。在此背景下,金融反腐高压态势持续,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7月以来已有多位银行系统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7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行长徐伟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西省监委监察调查。

  7月20日,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行长周江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管辖,呼和浩特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7月23日,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行长张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7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行长林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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