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法官解读网络直播带货售假背后的法律问题

  • 2022-08-16
  • John Dowson

山西吕梁法官解读网络直播带货售假背后的法律问题

  近日,某“顶流”女主播在直播间售卖一款联名挂脖小型风扇被质疑是山寨联名产品。大数据显示,该场直播中,这款联名小风扇售出两万多件,销售额高达四百多万元。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网络直播带货翻车。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营销发展势头迅猛,平台和用户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刷单、产品质量疏于把关、网红直播带货频频翻车等问题也层出不穷,甚至还有一些名人主播也曾被质疑过卖假货、山寨商品。

  直播售假现象之所以频繁出现,最核心的问题在于直播团队对产品和供应链的控制力度不够强。对此,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法院法官解读了网络直播带货背后的法律问题关于合同履行的那些事儿。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直播间主播售卖仿冒产品的行为,等同于经营者实施的经营行为,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官解读」在直播带货中,经营者应当依照约定提供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否则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到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时,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法官提示经营者: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是每一位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先行,依法经营,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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