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7月23日

  • 2022-08-01
  • John Dowson

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7月23日

  三、杭州:上半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59.22万平方米,完成59.22%年度目标任务;杭州市新增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19725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5.75%。

  通知明确,该市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足住房公积金12个月的还贷金额。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将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进贤县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凡购房群体属计生政策调整后(2022年5月5日)生育三孩家庭,凭户口本、出生证明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根据措施,全县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加大。一是降低购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二是在保障不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单职工额由30万调至70万元,双职工由40万调为80万。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领取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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