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业主房屋出租即将到期却发现房“被卖”了

  • 2022-09-21
  • John Dowson

西安一业主房屋出租即将到期却发现房“被卖”了

  通过中介出租房子,到期发现家里住着陌生人。一问才知,居然有人以公租房名义“卖了”她的商品房。

  2009年,魏女士在西安市纬二十六街的天赐苑小区购买了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近年房屋一直出租。去年6月,租户到期,魏女士通过百年行中介线上签约将房子租给了王先生。“开始都很正常,房租半年一付,去年12月7日给我交了今年1-6月的房费1.08万元。”魏女士说,今年6月19日,她还联系过王先生,对方说房子不续租,到期会搬走。

  6月26日,魏女士计划将房屋再租出去,带中介去看房时发现房子里住着别人,“房子里住了一家四口,他们说是从一位李女士手里买的我房子,花了3.7万元,说我的房子是公租房。”魏女士当场就傻眼了。房子内部装修没变,但门锁被换了,家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床和柜子等家电家具都不见了。“住户刘先生还拿出一张纸条给我看,但不允许我拍照,我看到上面写着能过户之类的内容。公租房还能买卖过户?卖给他们房子的李女士我不认识,租我房子的王先生他们也不认识。我现场联系李女士和王先生,都联系不上。”

  6月27日上午,魏女士向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报警,关于房子被占用的情况,民警建议魏女士向法院起诉。6月27日,魏女士再次去找刘先生沟通。刘先生说,他联系到了李女士,对方告诉他花钱了就安心住,房子跟魏女士没关系。

  魏女士拿出的不动产权证显示权利人为魏女士,坐落在莲湖区永新路18号10幢,权利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成套住宅。

  魏女士提供的与租客王先生的聊天记录显示,6月18日,魏女士联系王先生收下半年房租,6月19日,王先生回复不租了,说自己今年一直在铜川工作,等回到西安后交房。从6月23日起,魏女士多次联系王先生,始终联系不上。

  魏女士6月27日与刘先生的沟通录音中,刘先生称,他是从李女士手上购买的这套房子,先说房子钥匙是王先生给李女士的,后续又改口称李女士没提过王先生,他也是听魏女士说了才知道有王先生这个人,李女士告诉他钥匙是“上面人”给的。买房后,家里的电视、冰洗等都是自己买的,还花了几千元装了全自动马桶。

  6月29日,华商报记者和魏女士来到她的房子。敲门后里面孩子称,大人不在家,电话联系了大人,不知道啥时候回来,自己也不知道是啥时候住过来的。

  记者和魏女士现场电话联系刘先生,刘先生说,这套房子他花了千元,此前提到的3.7万元和这套房无关。他是通过一个叫李某某的女子买的,去年9月住进来的。“这钱是房费,她一直说是要更名,以公租房名义让我掏钱。说2月给我办过户,到现在都没办。”刘先生说,“买房”后,他和李某某还去小区物业查询过,显示业主为魏女士。李某某告诉他,魏女士就是之前住这套“公租房”的人。

  记者随后联系到之前帮魏女士租房子的百年行中介人员汪某。他说:“作为居间方,根据客户需求,看房、谈价格、签合同,完成物业交割,费用结算清之后交钥匙。这些环节结束后,我们中介的服务也就结束了,不会再打扰租客和房东,所以也不知道后续租客王先生有没有在房子里住等情况。”

  汪某告诉记者,合同上甲乙双方履约责任很清楚,魏女士向他反映房子被卖了的情况后,他也一直在联系王先生,但联系不上。租房时中介VR视频里登记了屋内的所有家具家电,他把截图都提供给了魏女士,经过对比,确实少了一些家具家电,“中介肯定不会允许承诺租客随便丢东西的。在中介行业里经常会遇到这种租户。魏女士已经报警,建议关于合同纠纷的部分及时起诉。”

  对于签订合同时魏女士不在场的情况,汪某说,平台有线上签约功能,只要价格谈妥,双方不到的情况下也可以签合同。

  当天下午,魏女士向红庙坡派出所了解家具家电失窃的案情进展。办案民警说,正在调查中,魏女士抽时间可去所里做笔录。

  魏女士说,目前房子还在租期内,6月30日会再和刘先生协商。如果协商无果,等7月1日房子租期结束后,她将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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