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健康信息”隐私

  • 2020-11-13
  • John Dowson

展望“十四五”房地产市场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正式发布,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举措共60条,将对我的祖国 伴奏

保护好“健康信息”隐私我的祖国 伴奏

日前,广西发布两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健康管理服务行业发展,缩短受检等候时间,更加重视健康信息隐私保护。其中,规定严格管护公民健康信息,禁止泄露,禁止用于健康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

随着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个人健康体检越来越受到重视。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会把健康体检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也会自费体检,保障自身健康。把“治病”变成“防病”,可以说是打造“健康中国”的需要。然而,由于健康体检人数日益增多,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由于水平不同、性质不同、管理不同,有些医疗机构在“健康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甚至发生信息泄露问题。

比如,有人在一次体检中被查出患有脑梗,过了几天就收到很多推销某种“改善脑供血保健品”的推销电话。那么,这些推销者是如何获得他人“健康信息”的?如何知道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以及健康状况的?显然,这需要追问。

现实中,有一些商家嗅到了“健康信息”的商业味道,想方设法获取他人的“健康信息”,甚至买卖个人“健康信息”。个人“健康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无论是稀松平常的心脑血管疾病,还是相对更有隐私性质的肝炎等,都不应成为“商业信息”。因此,加大对“健康信息”隐私保护十分必要。不论是有意为之的“出卖”,还是无心之举的“泄露”,都应该引起重视。同时,要筑牢“健康信息”保护屏障,不让“健康信息”演变成“商业信息”,不让“健康信息”不健康。(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郝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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